隘糧與大租:清代竹塹地區合興莊的隘墾事業與閩粵關係
Published in 全球客家研究 • May 1, 2015
NobleIDNI2P529W647R097S852
Authors:
陳志豪 陳志豪
Abstract
目前對於清代閩粵族群關係的詮釋,主要是由土地開發過程來說明閩籍業主與粵籍佃人之間的競爭與合作關係。但要從土地開發過程來理解閩粵族群的互動,就必須考慮到土地制度的特色。例如,乾隆 55 年( 1790)後淺山丘陵的土地開發,相較 18 世紀的開墾制度就多了一層設隘防衛的設計,即佃人除了繳納大租給業主以外,還須另行貼納隘糧來作為隘防的經費。所以要從隘墾制度來探討閩粵族群關係,就必須理解閩粵族群在隘墾制度中具體扮演的角色。由於目前的研究多由 18 世紀的墾戶制度來思考淺山丘陵的開發,將墾戶視為最上層的領導者,將管理隘丁的隘首視為從屬於墾戶的僱員,故將隘糧與大租合併討論,或逕稱隘糧大租,將兩者視為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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